在此次检查活动中发现,大部分商家能按要求做好商品的明码标价,标价签内容齐全,放置位置醒目,价目表一目了然,但仍有商家“不按套路出牌”。
不按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,如青云服饰广场和太阳城购物广场等;商家对经营的降价商品没有使用降价标价签,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有关核定价格资料,如三彩女装专卖店、红茉坊服装店、意尔康鞋店、老人头皮具店和和阿依莲服饰店等;部分商家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,如皇冠面包店、巴莉甜甜糕点店;商家甚至不使用标价签,如淮河路特步巨星店所售商品没有标价。
记者还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,为建立开展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的长效机制,保障创建“全国文明城市”工作顺利推进,还将针对整改情况组织不定期“回头看”和再检查,对拒不纠正和违法情节恶劣的商家,将依法从重处罚,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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